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一审获刑10年 |
来源:驰坚 发布时间:2019/11/13 点击数:1048 |
12日,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,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600万元。经查,2001年至2013年,李士祥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、推进拆迁、调整规划、项目推广、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并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相关单位获取融资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8819.284万元。李士祥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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